2016年1月1日起,代理报关企业不得向进出口或贸易企业收取报关信息传输费。
通知称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,在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口岸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。凡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的企业,免交报关信息传输费。
从1月1日起,代理报关企业不得向进出口或贸易企业收取报关信息传输费。市口岸办将组织随机检查,对再向进出口或贸易企业收取报关信息传输费的代理报关企业,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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